北京十年-By冰淇淋胡同

转自微信公众号冰淇淋胡同

2010年8月因为上大学来到北京,至今已有十年。

这十年占据目前人生的三分之一,但却因为是我独立生活的开始,所以分量格外不同。

最近越来越明白其实命运就是无数个选择的集合,十年前选择北京的那个时刻,就是埋下了一颗种子,迅速抽出枝杈,枝枝蔓蔓,千头万绪,风霜雨雪,有花有果,就是这一个十年。

最近打算换新的身份证,十年来身份证上的照片都是我刚来北京时拍的那张。

发型是当时流行的斜厚流海,穿着我现在绝不会穿的桃粉色短袖,因为没戴眼镜睁得特别大的眼睛,很细微的笑。

过去我一直抗拒向别人展示这张照片,因为觉得丑且胖。可能是最近又胖回了那时的体重,看着这张照片,突然觉得可爱起来,眼神直接坚定,满脸都是年轻和希望。

十年前为什么会选择北京呢,还是和当时的眼界有关系。

北京是在无数的未知里面比较熟悉的一个。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学校都组织了去北京的夏令营,小学那个名字甚至就叫“我去北京上大学”,对幼小心灵们进行心理暗示。我只记得当时北京的夏天好热,晚上睡觉要在床边挂一块打湿的毛巾,每天出门前买一瓶脉动。

后来高三的成绩虽然起起伏伏,但是基本上发挥稳定就是人大和复旦。后来拿到了人大的自主招生,那年冬天我穿了一套自以为正式后来觉得特别傻的衣服和妈妈去北京参加考试。从东门进人大校园特别丑,萧瑟破败,和想象中的大学一点都不一样。

但后来还是去了人大,我这个人,一旦在路口做了选择,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就会一直走下去,很少大拐弯或者回头。说好听点叫坚定不移、一往无前,说不好听叫不会变通、害怕改变。

十年过去这个特点还在影响着我的选择。

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常去大学出差。南方的大学又大又漂亮,厦大临海,武大有山,南大浙大绿化程度如同公园一般,每次都令我发出深深慨叹:为什么没在这么美的校园读书呢,为什么不在这么好吃的城市生活呢。尤其去年去复旦出差的时候,看着校园里穿梭的年轻人,一百个念头都是平行时空里十年前的我,如果当时选择来上海上学,人生会有什么完全不同的展开。

所以之前同同同写高考十年的时候让我说句话,满脑子只有一句话——

“南方超级好,不要去北京!”

就是因为住久了,所以觉得北京有很多问题。

首当其冲就是居住环境差,房价贵且不值,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如果租房子会带来常年的不安定感,四处奔波,买东西只能凑活。冬冷夏热非常干燥,必须对雾霾习以为常。然后就是相比南方,好吃的东西太少又太贵,对我来说简直是美食的荒漠。有趣小店因为成本太高,常常曲高和寡然后难以为继,连便利店都没有密集到便利的程度。城市中相当一部分规划不合理,审美很差。更不必说就医和子女上学的困难程度,因为集中了优质资源反而造成的资源短缺和分配不合理,是看不到希望、想不出解答的焦虑源泉。

北京站和医院是一种景象,国贸三里屯是另外一种景象,北京在两种极端之间变幻莫测。我就是两种都怕的走钢索者,试图躲在自己熟悉的区域粉饰太平,当一个每天认真敲钟的和尚,努力不去想明天和未来,却又总是忍不住想:

此时此刻我在敲的钟,究竟要敲多久,又能敲多久呢。

但是最近读《被讨厌的勇气》,里面告诉我人之所以不能改变,是因为不想改变,是因为无论对现状多不满意,但是其实内心深处认为这种情况更熟悉更舒服更安全。

更别说北京对于我的感情是不同的。

我在这里感受到了自由,发生了很多故事,在这里有很多牵挂,我在这里变化和成长。正因为我对这朵玫瑰付出了时间,所以它成为了全宇宙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朵。每次从其它城市返回——飞机降落、火车进站的时候,都会有一种“啊回来了”的感觉。

这个了不起的城市并不缺一个平平常常的我,但对于我来说,某种意义上它就是——

我的北京。

我的北京啊,此前我从来没有勇气这么说过。

之前看《东京女子图鉴》,女主人公从老家来到东京,靠住的区域衡量生活品质,苦苦挣扎不过想拥有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房子和家。

在北京十年,从学校宿舍六人间那个局促的上铺开始,我大概换过六七个住处。房子有好有坏,但基本都能满足我的需求,也很少勉强自己住自己极度不喜欢的地方。其实并没觉得搬家有那么不好,除了实际操作那一周会比较麻烦之外,搬到新的区域就会有新的生活方式,会有新的好吃餐厅和有趣店铺;把一个房间从空无一物到填满自己的喜好,留下自己的烙印,其实是有趣的。

从一直和别人合住,到最近自己一个人住,万家灯火之中始终有自己的空间,即便是出差到很晚一进家门就好像充上电一样的安心。就连最近因为要离开一段时间,家里东西太多又无处安置,强制性的断舍离换个角度想也是有意思的事。

可是家啊到底是什么呢。

除了有爸爸妈妈的那个地方,在这里我到底要努力到什么程度才能拥有自己理想的家呢。

世界上的幸福本来应该千千万万种,千千万万种人生只要自己满意都可以称作幸福。

只是我没办法过别人的人生、满意于别人的幸福。

我就想要我自己想要的。

我就想用我自己的双手,得到我想要的。

爱人不能只爱那些别人都能看见的好处,城市也是一样。我这点肚量,只能爱和我有关的那些部分。

我爱上下班路上会经过故宫的那段时间。有时候加班很晚才回家,平时拥挤喧闹的公交车空空荡荡,坐在后排座位,暖烘烘的晚风吹向我。从窗口望出去,路灯初初点亮,故宫角楼的后面是即将消散的晚霞,夜幕即将为这个城市盖上被子。

我爱九、十月份北京的天色。那时暑气渐渐散去,同时因为国家的节庆,整个城市都在一种喜气洋洋的状态之中。走在路上抬头看,是一年当中最好看爽朗的蓝色。再过一段时间,道路两旁的树叶也会迎来那只有十几天的金黄,末了末了的时候被风一吹,就是稍纵即逝的现实梦境。

我爱一些路。比如第一次去国子监街,走着走着突然却发现了一直到现在都最喜欢的家具店。比如曾经坐在车后座经过的亮马河边,在春天的风里留下的笑声和甜蜜,和我不舍得多吃的日料店。再比如某年冬天的长安街,我曾穿得像一只白熊一样经过灯火辉煌的天安门城楼,忍不住像游客一样照了相。

我爱这里和音乐有关的瞬间。感觉永远都不会忘记学校草坪旁边那些人年轻的吉他声和歌声,不会忘记我陪乐队排练在嘈杂的乐器声中复习考试,不会忘记蓝旗营的Live house里有时候乐手比观众还多的演出,不会忘记看完万青我从Mao拥挤的人群里挤出来坐上出租车时那种难以平复的心情,不会忘记Blue Note里logo的光像一个蓝色的小月亮,不会忘记国家大剧院交响乐厅里巨大的管风琴,不会忘记擦肩而过的崔健和骑着电动车飞快离去的窦唯。

我爱这里给我的自由。第一次整晚熬夜之后走过的晨光熹微之中的天桥,第一次逃课去学校西门的广场上吃刚出炉的烤红薯,第一次喝下整杯的Tequila和獭祭,第一次一个人去很远的地方看朴树复出的第一场音乐节,第一次表白和表白失败,第一次买很短的裙子和红色的高跟鞋,第一次拖着巨大的行李箱飞往另外一个国家。

我爱我在这里曾有机会尽情挥洒才华。我曾经写过很多文章,还因此结交了一些朋友;我曾经写过一百个故事,有些至今读起来还惊喜有趣;我曾经参加过一个社团,办了一些演出,甚至因此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我曾经考过一些好成绩,经历过一些好面试,参加过一些做得不错的工作任务,得到了一些人对我能力上的肯定。

我爱在北京热烈活过的我。我在这里学会怎样毫无保留地爱人,怎样不留后路地分离;学会怎样更积极地与他人来往,怎样坦诚地面对孤独的自己。我在这里寻求喜欢的,拒绝讨厌的,在幸福和满足中不思前路,也在痛苦和煎熬中奋力挣扎。尽管时间让我从一个能随时剖白心迹的人,变成了一个如女明星一般有很多秘密、不方便回答问题的人,但如果能看见我的关键词,一定有很大一块比重写着四个大字:

那是“爱憎分明”。

 

北京啊,真的是一个很大的城市。大到总有你没去过的地方,总有你不熟悉的路;大到无论你能力特点如何,都有人可以替代,总有人比你更幸福,也总有人比你更不幸;大到再刁钻的爱好都能找到同类,再平凡的小事都可能做到极致;大到各种机会就像细而密的雨滴从天而降,但如果没有遇上就也悄无声息地消失了,然后你被拥挤人群裹挟着,想停下来都很困难;大到你今天刚熟悉的人,可能就再也遇不上了,多大声的呼喊都不一定被听见,但如果你寻求帮助,大多数时候总能得到不止一双手。

29岁的我并不会留恋19岁的时光。

“想回到过去的哪个时间吗?”“一个都不想。”

我可以直视任何人的眼睛,说从来不曾为任何一个选择后悔。

好久没写长文章,在越来越像汪峰之前还是停手吧。

来北京十年,也是认识我大学好朋友们的十年,虽然大部分都好久不见,但认识他们真的是开心的事情。这周四还见到了赫老师,她穿了白色印花衬衫和带蕾丝花边的短裤,长得越来越像女团成员。还有一些从高中起就认识的朋友,大家目前刚好都在北京,每次相聚都像船一样从城市的四面八方驶来,笑笑闹闹后再驶回各自的船坞。我的好朋友最近刚生了宝宝,但在我心中依然是从前和我一起听过好多歌的小姑娘。谢谢他们这么多年还都是我的朋友。

下周六我要过生日了。十年前生日对我还是很重要的事,会期待很多礼物和祝福。25岁之后就开始对生日有意地淡化,但今年既然写到这里,就久违地在最后许下29岁的生日愿望:

一是希望爸爸妈妈和我都能健康平安。

二是出国的事情一切顺利所有问题我都能解决。

三是等我回来的时候北京还是我爱的北京,我有机会在这里过更好的下一个十年。

END

0 评论
留言